宁波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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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会视为共同共有,会按照比例分割。如果不能够确定比例,则等额分割。一方能够证明归自己所有的财产,则不会进行分割。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恋爱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会视为共同共有,会按照比例分割。如果不能够确定比例,则等额分割。一方能够证明归自己所有的财产,则不会进行分割。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