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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交通事故一方不来如何定责
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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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对方是否前来确认,只要交通部门及时作出了认定,当事人都可以拿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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