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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和解和调解的区别
时间: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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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区别如下:

1.调解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和解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和解仅有双方当事人参与其中,调解则有人民法院参与。

3.调解结束后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和解则不具有执行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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