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法律法规1
临沂合同纠纷附件不提供违法吗
临沂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临沂合同被换页了怎么办
临沂合同终止的构成要素
临沂借条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临沂承包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临沂买卖合同支持3分利息吗
临沂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临沂合同解除后可以再起诉吗
临沂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可以公证吗
临沂施工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临沂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临沂如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
临沂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临沂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
定金不可以退掉,如因买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不成立或者中止的,原则上买方无权收回定金,除非卖方同意;如因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中止的,原则上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除非买方不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不可以退掉,如因买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不成立或者中止的,原则上买方无权收回定金,除非卖方同意;如因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中止的,原则上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除非买方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