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法律法规1
辽阳合同纠纷附件不提供违法吗
辽阳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辽阳合同被换页了怎么办
辽阳合同终止的构成要素
辽阳借条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辽阳承包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辽阳买卖合同支持3分利息吗
辽阳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辽阳合同解除后可以再起诉吗
辽阳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可以公证吗
辽阳施工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辽阳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辽阳如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
辽阳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辽阳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