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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被继承人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情况有哪些
时间: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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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接受继承,应当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限定继承的原则。二、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三、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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