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法律领域-济宁行政纠纷

切换城市

济宁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提出陈述和申辩
时间:2022-08-04
浏览次数:1109
分享到: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为当事人的申辩而进行加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1069
律师在线
3161
今日解答
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