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法律法规1
济宁公司变更哺乳期女职工岗位需要征得同意吗
济宁同一股东可以代持部分股份吗
济宁控股股东什么意思
济宁股东拒绝承担债务怎么办
济宁公司财产清算要多久
济宁吸收合并公司注册资本怎么处理
济宁公司减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济宁全资子公司设立程序
济宁股权转让必须股东亲自到场么,具体流程是什
济宁非自然人控股或投资的法人独资
济宁执行董事兼经理是什么意思
济宁股东的定义
济宁合伙开店出了事谁负责
济宁公司营业执照不年审会自动注销吗
济宁执行董事是不是高管
属于违法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该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做假帐,私吞营业款。其行为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如果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属于违法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该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做假帐,私吞营业款。其行为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如果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