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法律法规1
荆门公司变更哺乳期女职工岗位需要征得同意吗
荆门同一股东可以代持部分股份吗
荆门控股股东什么意思
荆门股东拒绝承担债务怎么办
荆门公司财产清算要多久
荆门吸收合并公司注册资本怎么处理
荆门公司减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荆门全资子公司设立程序
荆门股权转让必须股东亲自到场么,具体流程是什
荆门非自然人控股或投资的法人独资
荆门执行董事兼经理是什么意思
荆门股东的定义
荆门合伙开店出了事谁负责
荆门公司营业执照不年审会自动注销吗
荆门执行董事是不是高管
可以,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荆门公司法律顾问
可以,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荆门公司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