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法律法规1
景德镇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起诉状的要点
景德镇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遗嘱继承吗?
景德镇继承人有什么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景德镇本人亲笔遗嘱有效吗
景德镇遗嘱是否可以提确认之诉
景德镇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
景德镇怎么确定法定继承人
景德镇财产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景德镇继承法债务是否继承
景德镇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土地吗
景德镇继子有权继承后爸的遗产吗
景德镇孙子不能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吗
景德镇已故子女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景德镇未成年是否可以继承房产
景德镇遗嘱与法定继承的关系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