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法律法规1
江门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起诉状的要点
江门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遗嘱继承吗?
江门继承人有什么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江门本人亲笔遗嘱有效吗
江门遗嘱是否可以提确认之诉
江门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
江门怎么确定法定继承人
江门财产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江门继承法债务是否继承
江门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土地吗
江门继子有权继承后爸的遗产吗
江门孙子不能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吗
江门已故子女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江门未成年是否可以继承房产
江门遗嘱与法定继承的关系
离婚冷静期到了三十天之内去办理,一般在三十天之内未办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到了三十天之内去办理,一般在三十天之内未办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