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法律法规1
呼伦贝尔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起诉状的要点
呼伦贝尔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遗嘱继承吗?
呼伦贝尔继承人有什么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呼伦贝尔本人亲笔遗嘱有效吗
呼伦贝尔遗嘱是否可以提确认之诉
呼伦贝尔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
呼伦贝尔怎么确定法定继承人
呼伦贝尔财产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呼伦贝尔继承法债务是否继承
呼伦贝尔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土地吗
呼伦贝尔继子有权继承后爸的遗产吗
呼伦贝尔孙子不能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吗
呼伦贝尔已故子女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呼伦贝尔未成年是否可以继承房产
呼伦贝尔遗嘱与法定继承的关系
遗嘱公证以后后悔的,需要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变更或者撤销公证遗嘱的申请。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公证以后后悔的,需要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变更或者撤销公证遗嘱的申请。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