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法律法规1
呼伦贝尔公司变更哺乳期女职工岗位需要征得同意吗
呼伦贝尔同一股东可以代持部分股份吗
呼伦贝尔控股股东什么意思
呼伦贝尔股东拒绝承担债务怎么办
呼伦贝尔公司财产清算要多久
呼伦贝尔吸收合并公司注册资本怎么处理
呼伦贝尔公司减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呼伦贝尔全资子公司设立程序
呼伦贝尔股权转让必须股东亲自到场么,具体流程是什
呼伦贝尔非自然人控股或投资的法人独资
呼伦贝尔执行董事兼经理是什么意思
呼伦贝尔股东的定义
呼伦贝尔合伙开店出了事谁负责
呼伦贝尔公司营业执照不年审会自动注销吗
呼伦贝尔执行董事是不是高管
企业营业执照、股东名册以及公司章程上载明的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也需要变更登记。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营业执照、股东名册以及公司章程上载明的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也需要变更登记。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