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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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特征如下: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的特征如下: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