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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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顺序继承人。
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