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法律领域-合肥遗产继承

切换城市

合肥农村土地继承权归谁
时间:2022-08-31
浏览次数:1158
分享到:

农村土地继承权只要承包方还有其他成员在,土地继续归他们家人继承。因为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仅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以户为单位,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069
律师在线
3161
今日解答
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