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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时间: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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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如果没有扶养关系的话,就没有法定的继承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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