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法律法规1
合肥破坏耕地罪量刑标准
合肥缓刑是否影响工作
合肥党员醉驾是不是要从重处罚
合肥诈骗20万判刑多长时间
合肥过了缓刑期又犯罪
合肥酒后驾驶肇事逃逸找人顶包一起怎么判
合肥挣差价犯法吗
合肥诈骗三十万判几年
合肥被诈骗到老挝可以回来嘛
合肥传播虚假消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合肥销售劣药罚款多少
合肥被打还击算正当防卫吗
合肥质量不合格产品赔偿标准
合肥当事人申请司法拘留法院一般会怎么做
合肥职务犯罪的特点主要包括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指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严重情节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百七十九条 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指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严重情节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百七十九条 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