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法律法规1
合肥如何计算工伤赔偿金
合肥公司员工不干活 能降工资或者解雇吗‘’
合肥公司如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合肥退休人员离世后要领哪三种钱
合肥公务员工龄满20年以上的可以申请退休吗
合肥农村临时工被雷电死属工伤吗
合肥退休后收受财物司法解释
合肥上班期间突然死亡算工伤吗
合肥克扣员工年终奖向谁投诉
合肥1973年出生的女性能赶上延迟退休吗
合肥长时间劳累患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合肥1965出生退休延几年
合肥上下班路上意外死亡算工亡吗
合肥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合肥公司要求上十二小时可以不上吗
法律分析:可以。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 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法律分析:可以。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 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