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法律法规1
邯郸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起诉状的要点
邯郸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遗嘱继承吗?
邯郸继承人有什么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邯郸本人亲笔遗嘱有效吗
邯郸遗嘱是否可以提确认之诉
邯郸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
邯郸怎么确定法定继承人
邯郸财产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邯郸继承法债务是否继承
邯郸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土地吗
邯郸继子有权继承后爸的遗产吗
邯郸孙子不能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吗
邯郸已故子女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邯郸未成年是否可以继承房产
邯郸遗嘱与法定继承的关系
无论是缴纳公积金不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如果公司坚持不给缴纳公积金的话,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无论是缴纳公积金不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
如果公司坚持不给缴纳公积金的话,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投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