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法律法规1
邯郸合同纠纷附件不提供违法吗
邯郸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邯郸合同被换页了怎么办
邯郸合同终止的构成要素
邯郸借条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邯郸承包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邯郸买卖合同支持3分利息吗
邯郸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邯郸合同解除后可以再起诉吗
邯郸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可以公证吗
邯郸施工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邯郸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邯郸如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
邯郸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邯郸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
虽然法律规定保证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以口头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不成立。但是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当保证人自愿履行口头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保证义务的,口头保证合同成立,保证人不得再以保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而反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虽然法律规定保证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以口头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不成立。但是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当保证人自愿履行口头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保证义务的,口头保证合同成立,保证人不得再以保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而反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