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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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人如果不履行职责的,委托人可以取消委托,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