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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反悔应赔偿定金吗
时间: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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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反悔应赔偿定金,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卖方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方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卖方单方违约时应退还定金,并赔付双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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