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法律法规1
鄂尔多斯公司变更哺乳期女职工岗位需要征得同意吗
鄂尔多斯同一股东可以代持部分股份吗
鄂尔多斯控股股东什么意思
鄂尔多斯股东拒绝承担债务怎么办
鄂尔多斯公司财产清算要多久
鄂尔多斯吸收合并公司注册资本怎么处理
鄂尔多斯公司减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鄂尔多斯全资子公司设立程序
鄂尔多斯股权转让必须股东亲自到场么,具体流程是什
鄂尔多斯非自然人控股或投资的法人独资
鄂尔多斯执行董事兼经理是什么意思
鄂尔多斯股东的定义
鄂尔多斯合伙开店出了事谁负责
鄂尔多斯公司营业执照不年审会自动注销吗
鄂尔多斯执行董事是不是高管
法律分析:《民法典》中规定:滥用了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的就会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民法典》中规定:滥用了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的就会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