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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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条: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条: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