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法律法规1
东方交通事故赔偿跟保险公司协商不好怎么办
东方公司股权转让银行贷款谁承担
东方被判刑对养老保险有没有影响
东方被撞了起诉保险公司还是肇事者
东方贷款逾期什么责任
东方伪造发票是什么罪
东方事故车车主不签字能报保险吗
东方交通事故肇事方保险如何赔付
东方限制消费令解除后影响贷款么
东方人保一直拖着不给钱怎么办
东方药驾保险公司赔偿吗
东方事故保险垫付后肇事者还需要做什么
东方自然灾害把车损坏了保险公司赔吗
东方丈夫瞒着妻子房产抵压贷款,需要妻子偿还吗
失业保险金是本人去办或者单位办理都是可以的,有的是单位给办理,也可以自己去办理。《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是本人去办或者单位办理都是可以的,有的是单位给办理,也可以自己去办理。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