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法律领域-大兴安岭婚姻家庭

切换城市

大兴安岭起诉离婚被讹怎么办
时间:2022-08-21
浏览次数:1343
分享到:

离婚中不存在讹诈,只是双方对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069
律师在线
3161
今日解答
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