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要件则合同成立,反之则不成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 《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33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34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