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法律法规1
滁州房屋买卖可以代办吗
滁州房地产不得转让情形是什么
滁州公证能证明房产所有权吗
滁州如何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
滁州无产权证的房子是否能买卖
滁州房屋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滁州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滁州房屋买卖中介法律责任是什么
滁州什么情况下房产不得转让,房产转让合同必须
滁州小产权房出现一房多卖怎么办
滁州房产继承公证,被继承人必须到吗
滁州房子已经签了买卖合同可以违约吗
滁州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开发商怎么赔偿
滁州合同规定违约金合法吗
滁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农村老房子的确权,需要具备相关证件。农村房屋一般需要有三个证件,是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第三是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农村老房子的确权,需要具备相关证件。农村房屋一般需要有三个证件,是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第三是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