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未工商登记股东不能以借款为由撤资。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未经登记的,只是不得对抗第三人,但股东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不能以借款为由撤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