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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扣车吗
时间: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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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搜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以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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