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法律法规1
潮州合同纠纷附件不提供违法吗
潮州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潮州合同被换页了怎么办
潮州合同终止的构成要素
潮州借条转让有法律效力吗
潮州承包合同违约金怎样计算
潮州买卖合同支持3分利息吗
潮州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潮州合同解除后可以再起诉吗
潮州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可以公证吗
潮州施工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潮州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潮州如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
潮州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潮州合同欠款诉讼时效为几年
赠与人出现法定情况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利益,当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也就是说,在赠与合同订立后或者赠与人已经部分履行赠与义务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赠与义务或者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但尚未履行的部分赠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人出现法定情况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利益,当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也就是说,在赠与合同订立后或者赠与人已经部分履行赠与义务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赠与义务或者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但尚未履行的部分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