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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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但不能随意撤销或者解除,应该遵循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解决。2、但如果存在法定事由,如存在重大误解,当事人一方就可以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但不能随意撤销或者解除,应该遵循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解决。2、但如果存在法定事由,如存在重大误解,当事人一方就可以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