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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股东死亡继承人要求退股
时间: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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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死亡,如果继承人要求继承股东权利的,经其他股东同意可以继承股权,如果不继承股权,其他股东可以回购股权,将股权转让金额支付给继承人,如果其他股东既不回购也不同意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可以出卖给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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