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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继承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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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继承的房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但是在遗嘱中,明确表示房产只归一方所有的,房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不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继承的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遗嘱继承的,要根据的遗嘱的内容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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