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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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向乡或区政府反映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分析:可以向乡或区政府反映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