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法律法规1
巴彦淖尔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起诉状的要点
巴彦淖尔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遗嘱继承吗?
巴彦淖尔继承人有什么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巴彦淖尔本人亲笔遗嘱有效吗
巴彦淖尔遗嘱是否可以提确认之诉
巴彦淖尔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
巴彦淖尔怎么确定法定继承人
巴彦淖尔财产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巴彦淖尔继承法债务是否继承
巴彦淖尔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土地吗
巴彦淖尔继子有权继承后爸的遗产吗
巴彦淖尔孙子不能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吗
巴彦淖尔已故子女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巴彦淖尔未成年是否可以继承房产
巴彦淖尔遗嘱与法定继承的关系
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也就是说,继承人要么行使权利,要么放弃权利,主观上,是不能转让的。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能转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也就是说,继承人要么行使权利,要么放弃权利,主观上,是不能转让的。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能转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