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法律法规1
巴彦淖尔怎么申请违章行政复议
巴彦淖尔怎么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
巴彦淖尔怎么确定行政复议机关
巴彦淖尔怎么查询事故责任认定书
巴彦淖尔怎么才能减轻行政处罚
巴彦淖尔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政处罚吗
巴彦淖尔责令恢复原状是行政处罚吗
巴彦淖尔责令改正属于行政处罚吗
巴彦淖尔噪音污染处罚的法律依据
巴彦淖尔造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处罚
巴彦淖尔造成一个人死亡属于几级事故
巴彦淖尔暂缓行政拘留有期限吗
巴彦淖尔暂缓行政拘留决定权属于谁
巴彦淖尔暂缓行政拘留的条件
巴彦淖尔在行政诉讼中何种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违规住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对上述违反法律法规的场所,公安消防机构、派出所可进行临时查封;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违规住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对上述违反法律法规的场所,公安消防机构、派出所可进行临时查封;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