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律法规1
蚌埠如何计算工伤赔偿金
蚌埠公司员工不干活 能降工资或者解雇吗‘’
蚌埠公司如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蚌埠退休人员离世后要领哪三种钱
蚌埠公务员工龄满20年以上的可以申请退休吗
蚌埠农村临时工被雷电死属工伤吗
蚌埠退休后收受财物司法解释
蚌埠上班期间突然死亡算工伤吗
蚌埠克扣员工年终奖向谁投诉
蚌埠1973年出生的女性能赶上延迟退休吗
蚌埠长时间劳累患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蚌埠1965出生退休延几年
蚌埠上下班路上意外死亡算工亡吗
蚌埠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蚌埠公司要求上十二小时可以不上吗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