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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个人如何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时间: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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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一是电子申请,二是普通信件邮寄申请。 电子申请有关文件提交、收发、缴费都通过网络进行,信件邮寄文件收发、提交通过信件邮寄,而缴费通过上当地知识产权代办处(县设立,不是指代理机构)或者知识产权局(省会、市设立)进行缴费。 如果是电子申请专利,需要注册个人电子账户,可以在“知识产权局”官网上“电子申请”注册账号,之后将个人“费用减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标”邮寄到北京国知局,也可以带齐文件到当地知识产权局现场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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