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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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可以根据自己情况更换申请点,不需要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只要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到申请点办理都可以。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情况综合考虑,合理选择房源,以增大配租成功几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浙江房产律师咨询
申请者可以根据自己情况更换申请点,不需要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只要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到申请点办理都可以。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情况综合考虑,合理选择房源,以增大配租成功几率。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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