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法律领域-行政纠纷

切换城市

行政赔偿案件举证责任
时间:2022-08-10
浏览次数:195
分享到: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1069
律师在线
3161
今日解答
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