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法律领域-行政纠纷

切换城市

行政复议的主管机关是
时间:2022-08-01
浏览次数:131
分享到:

行政复议的主体是享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这包括两层含义:其一,行政复议机关只能是行政机关,其他机关,如立法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能成为行政复议机关二,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机关必须享有行政复议权,没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不能成为行政复议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1069
律师在线
3161
今日解答
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