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法律领域-四川刑事辩护

切换城市

四川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内容
时间:2022-06-18
浏览次数:1982
分享到: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要依据法定更高刑而定。法定更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更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更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更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更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更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更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更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069
律师在线
3161
今日解答
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