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法律法规1
十堰肝硬化会被单位辞退吗
十堰改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十堰该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十堰该怎么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十堰该如何认定劳务派遣
十堰该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堰妇女享有的劳动权益有哪些
十堰付给员工的工伤赔偿金怎么做账
十堰抚恤金是一次性的还是按月发放的?
十堰抚恤金发放规定
十堰符合什么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呢
十堰符合上下班途中工伤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十堰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一样吗
十堰服务期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十堰缝针7针算工伤几级伤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