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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讨债堵门口犯法不
时间: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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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债务问题围堵债务人门口的,如果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没有造成其他人利益受损的,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但不建议用这种方式讨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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