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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
时间: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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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包括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姓名、住所、权利和义务;流转方式;流转土地的坐落、四至、面积、质量等级;流转土地用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流转的期限以及起止日期;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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