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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时间: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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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更低工资标准的80%。

《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70%支付病假工资,但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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