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律法规1
吉林公司变更哺乳期女职工岗位需要征得同意吗
吉林同一股东可以代持部分股份吗
吉林控股股东什么意思
吉林股东拒绝承担债务怎么办
吉林公司财产清算要多久
吉林吸收合并公司注册资本怎么处理
吉林公司减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吉林全资子公司设立程序
吉林股权转让必须股东亲自到场么,具体流程是什
吉林非自然人控股或投资的法人独资
吉林执行董事兼经理是什么意思
吉林股东的定义
吉林合伙开店出了事谁负责
吉林公司营业执照不年审会自动注销吗
吉林执行董事是不是高管
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公司法》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公司法》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