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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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只要达到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就是要缴纳房产税的。具体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吉林吉林经济纠纷律师咨询
拆迁安置房只要达到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就是要缴纳房产税的。具体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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